自行监测是企业的法定责任,根据《环境保护法》规定,重点污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,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,并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、排放方式、排放浓度和总量、超标排放情况。
其中,<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(试行)>明确规定,企业可依托自有人员、场所、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检(监)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。企业自动监测设备的购置、安装、运维以及开展其他监测服务所产生的费用,均应由企业自行承担。
GTI环境检测项目已获得政府CMA及CNAS认可,可以提供水和废水、生活饮用水、海水、空气和废气、场所空气、室内空气及有限空间中的空气、土壤、底泥、固体废弃物、危险废弃物、油气回收、噪声与振动等项目的检测服务,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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